办理机构:对外贸易管理处。 办理地址:长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长春市人民大街58号)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每天上午 8:30到下午16:30 联系电话:(0431)2716316 申报材料: 1、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2、经营单位密钥盘(EDI中心)、数据盘、企业备案盘。 3、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申请表。 4、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签定的加工协议(合同)正本。 5、经营单位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正本)。 6、经营单位申请报告。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