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长春市新闻出版局图书报刊印刷(版权)管理处
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5号市政府415室
联系电话:8967335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办证时间:周二、周四
办事时限:
一般稿件审读时间为30天;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稿件,我局再请有关部门审读,收到审读复函后5天内通知申请单位。
申办对象资格:本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
申办手续: 单位申请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到长春市新闻出版局图书报刊印刷(版权)管理处领取并填写《吉林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申请表》,经申请单位的主管局审核盖章同意,与稿件一起交给我局审读。
办理程序:(1)我局对稿件审读后,符合有关规定的,核发《吉林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2)《准印证》按一件一证原则核发,一次性使用有效。严禁申请单位擅自更改《准印证》核准的项目。
(3)申请单位印制核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时,应在明显位置完整地印出申请单位名称、印刷厂名称和我局核发的内部资料准印证编号,印后向我局送交两份样本。
(4)单位申请印制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严格限定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跨系统征订;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出售(宗教读物限在宗教场所供应)
收费标准及依据:按每万字20元标准收取审读费。
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物价局吉财综联函字[2000]第34号。
办理依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