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
公安宽城分局

检察院简介


  宽城区人民检察院于1956年1月成立,当时编制是9人。1957年6月,原头道沟与宽城区合并,随之两个区院合并为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编制17人。1959年至1966年,编制是13人。“文革”期间,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重新设置各级人民检察院。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即于当年11月15日开始筹建。1979年2月正式开始办公,当时设一室三组,即办公室、审查批捕组、审查起诉组,自侦组。1980年下半年,根据上级的指示,将下设的组改为科,并增设经济审查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信访科。其后,内设机构几经调整,办公地点也数次迁移。2002年11月,占地1.08公顷的现代化综合技术办公大楼在宽城区新月路70号落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干警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现在,宽城区检察院共设10个部门,13个科室。共有政法专项编制干警79人,其中党组成员8人,正副科长21人。成立至今,共有9人在宽城区检察院历任检察长,现任检察长为王春山。

  重新建院20多年来,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特别是近几年,院党组牢牢把握“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坚持“抓队伍,促办案,树形象,创局面”的工作思路,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工作目标,励精图治,锐意进取,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的发展,查处了一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严惩了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加强了诉讼监督,维护了司法公正。在抓基层院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上,确立了“以人为本,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涌现出一批爱检敬业、公正执法、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较好地树立了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受到了上级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表彰。1999年首批进入“五好院”行列;2000年被评为省级“人民满意检察院”;2001年在全市检察系统综合评比中位次前移,总分名列第三;2002、2003年连续两年被市检察院评为文明检察院;2003年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单位,被省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和创一流业绩领导班子先进单位。2004年3月被市委评为文明标兵单位。

  2000年以来,共有13个科室被市院评为优胜单位,7个科室受到市、区政府表彰,有2个科室荣立集体二等功,7个科室荣立集体三等功,1人荣立二等功,24人次荣立三等功,有12人次被市检察院评为“五十佳”,受到省级表彰8人次、市级表彰35人次、区级表彰8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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