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03年12月在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春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自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大局为根本出发点,以不断加大检察业务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目标,以素质建设年为契机,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载体,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大力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全面发展,为我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经过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我国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引发治安问题的消极因素仍然大量存在,刑事发案仍在高位徘徊。为此,一年来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充分认识治安形势的复杂性和反复性,充分认识坚持“严打”方针的长期性和重要性,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好审查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427件60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95件55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19件72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88件687人。
1、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建立、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继续全力投入“严打”斗争。工作中,我们对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惩处,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活动,把“严打”方针真正贯彻到批捕、起诉环节,做到打击声势、打击力度不减。例如:年初两会期间我们办理的一起犯罪嫌疑人高洪维故意杀人、敲诈勒索一案。犯罪嫌疑人高洪维于2002年底,将邻居沈某杀死,并将其头颅割下,装在一塑料袋内藏匿。后因房东宋某向其催交房租,遂将装有沈某人头的塑料袋放在宋某的家门口,并写信、打电话向宋某索要4000元钱。此案我们提前介入,配合公安机关收集证据,受案二日内即批准逮捕,打击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同时,我们突出打击重点,坚持重点打击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全年共批捕此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363人,提起公诉330人。
2、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打击走私专项斗争。重点打击走私、偷税骗税、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活动,并注意研究经济犯罪的新特点,加强对新型犯罪的打击。全年共批捕此类案件9件18人,提起公诉11件24人。
3、加强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们坚持“严打”与整治相结合,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从重从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特别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加强教育和挽救,依法适用不批捕、不起诉等法律规定,减少社会对立面。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始终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打击、保护、预防、服务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严重腐败分子坚决查处。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7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万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我们坚持把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的要案和犯罪金额大、危害大、影响大的重大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7件,其中10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2件,分别占立案总数的63%和7%。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1人,占立案总数的30%。查办危害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的国有企业人员13
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 10件。其中长春市三鼎变压器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清芳(市人大代表)挪用公款200万元,长春市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经理朱皓(区人大代表)挪用公款100万元,长春市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主任张犀贪污公款78万元,吉林省公安厅看守所监管科科长金林、副科长张广海为在押犯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案件的查办,均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强化案件质量,提高侦查水平。我们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使我们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办案中我们坚持做到一是严格办案流程管理,加强对撤案、不起诉案件的制约和审查监督。二是努力提高侦查水平,以增强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为重点,研究总结侦查谋略和方法,积极探索加强侦查工作的新路子。三是严肃办案纪律,把程序合法作为提高执法水平的首要环节,讲究策略,严格程序,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树立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正确运用强制措施。
3、加大力度,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我们按照十六大关于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结合办案认真研究发案的新情况、新特点,发案原因和规律,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科学预测职务犯罪变化趋势,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二是加强同金融证券、国有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联系与配合,依靠各界的力量,共同做好系统预防工作。同时开展专项预防,重视个案预防,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漏洞,帮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15份,帮助吉林省二建等5家企业和部门建章建制,签定共建协议,组织召开了全区20余家检企共建联系单位、社区服务点等相关责任人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树立党委领导下的大预防观点,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大力推进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建设,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不断深化。
三、大力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和法律的严格实施
诉讼监督是维持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保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也是我们加大工作力度的努力目标之一。为此,我们抓住侦查、审判等检察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保障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1、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全年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10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决定追加起诉11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50人,不起诉2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件,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2件次,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办理刑事案件3件6人。对全区监外执行的“五种人”进行全面考察,建议收监3人。此外还着力开展了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与公安、法院和看守所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依据看守所提供的超期预警名单,督促公安机关和法院及时办案,按时换押,全年共发出催办通知70余次,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我们把解决裁判不公问题作为重点,处理好数量、份量和质量的关系。对因贪赃枉法导致错误裁判的,因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导致严重不公正裁判的,因当事人恶意串通,编造假案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以及因司法不公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裁判,依法监督。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通过办案提请市院抗诉1件,向法院发出再审建议6件。
3、改进和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我们本着“立检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对涉及检察工作的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对群众集体上访和有进京上访苗头的,热情接待,认真研究,努力解决,及时答复。一是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48人次,直接了解和督促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抓好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把影响稳定的苗头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三是积极参加地方党委、政府统一开展的群众上访问题积案排查调处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对检察机关控告申诉积案进行清理、化解和减少不安定因素。共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0件,初查20件,移送反贪部门立案侦查2件,处理集体访3件。
四、深化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在推进依法治国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检察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和困难也越来越突出。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工作,都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推动。为此,一年来,我们切实把改革作为推进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使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1、进一步完善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我们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主诉检察官考核选任办法》,在保留去年实行主诉官末位淘汰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主诉官和主诉官助手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绘制了《主诉检察官考评明细表》,将案件数量、难度、质量等项例入其中,实行量化管理,年终,再由院政治处会同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2、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加强侦查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了同公安机关的配合和制约。同时,大胆进行量刑建议探索。今年,我院公诉科被市院确定为量刑建议权试点单位,我们把此项工作做为公诉改革的重点来抓。一是在庭前对被告人的量刑进行预测,形成量刑建议。二是在庭审中由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提出量刑建议,并根据庭审情况作出调整。三是通过和法院协商,在庭审中引入量刑答辩程序,使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从而达到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现已办理此类案件5件。
3、实施科技强检规划,加快信息化建设。2003年,我们在长春信息港建立了宽城区检察院网站,在院内建成开通了计算机局域网,推广了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讯问监控系统和出庭公诉多媒体示证系统,提高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现、揭露和证实犯罪的能力。我们开发研制的《微机管理系统》、《办案综合查询系统》两套软件被长春市科技局列为2003年社会发展科技计划攻关项目,既提高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又宣传了检察工作的科技成果。
五、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检察工作的最高价值目标,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落脚点,是推进检察工作,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的现实需要。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这一主题,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1、认真学习和践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新年伊始,在全院开展了学习教育周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检察队伍。先后组织召开了学习“十六大”精神经验交流会,振兴宽城大讨论演讲。并结合“学、做、创”活动开展了“珍惜岗位,不辱使命”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和“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检察官”的大讨论活动。同时,加强和改进了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视察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了干警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2、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我们坚持从严治检、从严管理,在干警中树立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不谋私利、令行禁止的检察官职业纪律。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继续加强执法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执法犯法、违法办案、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继续严格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以及高检院“九条卡死”、“六个必须”、“十项纪律”等纪律规范。突出以预防为主,严格制度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法违纪者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年中对2名违纪干警给予纪律处分。
3、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我们按照十六大报告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以岗位练兵为重点,坚持以“学、练、比、评”为主要形式,抓好专项培训,做到干啥学啥,缺啥补啥,讲求质量和实效。与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签订了共建协议,聘请专家教授来院做专题讲座,召开专题理论研讨会,参加省、市院各系统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以适应修改后检察官法的要求。同时,继续按计划抓好续职资格培训和专升本学历教育,把教育培训与干部任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为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现我院在编干警82人中博士生1人,硕士生2人,研究生进修班毕业11人,大学本科33人,大专35人。
一年来,检察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领导班子战斗力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年受到省、市、区表彰的先进科室8个,先进个人37名。在严打整治斗争中,侦查监督科被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公诉科、宣教科分别被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反贪局的二个办案组分别被省、市检察院荣记二等功、三等功。有5名干警分别被省、市政府,省、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1名干警被评为长春市“十大优秀检察官”。我院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被区政法委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被市检察院评为文明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的有效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及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公安、法院的有力配合。对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主要是:业务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检察人员严格执行程序法的观念还有待于加强,少数检察人员违纪现象仍然存在,检察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健全。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与时俱进,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检察改革取得新成绩,检察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开创新时期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为保障我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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